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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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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提问解答
Q
“基金会为了资产保值增值,购买ETF基金,但是购买赎回次数较频繁,投资收益这一块该如何确认?是一个月确认一次还是半年或者一年确认一次?”
A
“一般情形下应当每次交易都进行会计核算,在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情况下,可以按月分别汇总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
胡说财税|观点
关于投资收益或损失的核算
虽然未认定为慈善组织,但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因其收入大部分来自于社会捐赠,在开展投资活动应当遵守《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62号)相关规定。
62号令第十四条规定“慈善组织在开展投资活动时,其负责人、理事和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忠实、谨慎、勤勉义务。慈善组织在开展投资活动时有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慈善组织财产损失的,相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充分披露投资损失,在投资时交易频次较高时,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及满足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可以采用按月分类汇总的方式,分别汇总核算增值税应税和非应税投资产品,分别汇总核算投资收益和投资损失。
“财税锦囊”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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