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准,年11月,省文明办启动新一轮江苏省文明城市评选。
本次文明城市评选,省文明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完善测评体系,简化测评内容,改进测评方法,加大市民评价权重,实行网上申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确保评选质量。测评过程中,省文明办从省委办公厅、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审计厅、省环保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江苏总队抽调机关干部和专业人士组成综合测评组,对全省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54个市、县(市)开展了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同时,请32个省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测评标准和平时所掌握情况,对测评城市的创建材料进行了网上审核。省文明办依据有关规定和此次测评成绩高低排序,提出-年度江苏省文明城市建议名单,并经年1月23日省文明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江苏省文明城市候选名单。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江苏省文明城市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省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2月6日—10日
联系-(兼传真)
电子邮箱:jswmcsgsts
. 邮编:敬告公众和相关单位,本次评选活动,由省文明办专门负责,未授权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承办与此有关的任何事宜,不开展任何收取费用的活动。
江苏省文明办
年2月6日
-年度江苏省文明城市候选名单
(共51个)
张家港市,南通市、苏州市,扬州市、常州市(往届全国文明城市)
镇江市、无锡市、泰州市(入围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
徐州市、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常熟市、太仓市、江阴市、宜兴市、溧阳市、丹阳市、句容市、高邮市、靖江市、如皋市、大丰市、邳州市(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海门市、如东县、兴化市、泗阳县、启东市、阜宁县、海安县、盱眙县、泰兴市、东台市、新沂市、洪泽县、建湖县、丰县、沭阳县、睢宁县、滨海县、扬中市、金湖县、沛县、金坛市、响水县、仪征市、泗洪县、灌云县、宝应县、东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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