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打造区域“美好教育”品牌,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建成“高质量教育县域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相关规定,如皋市部分学校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数量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各岗位招聘条件
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3.年1月至年12月期间出生;4.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岗位代码15-30职教专业课考生须在办理聘用后三年内提供中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详见《岗位简介表》),及取得相应学位;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报考条件中,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并于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于年毕业,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报考情形: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如皋市教育系统编制内人员,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三、招聘方式(一)报名1.报名方式(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2)报名网址:如皋教育信息网(转载请注明:http://www.searchingcity.com/cdckc/10469.html